无罪推定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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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倬
  • 2016-06-06

  摘要:无罪推定,又可称为无罪类推(与有罪类推相对应),简单地说是指任何人在未经证实和判决有罪之前,应视其无罪。无罪推定有什么意义呢?下面,本网编辑为您详细介绍无罪推定的意义。

  “无罪推定”与“有罪推定”熟是熟非,“疑罪”到底是应该“从轻”或“从挂”,还是“从无”?学界和司法界一直在争论不休。持赞成观点者认为,无罪推定原则,能在刑事诉讼中有效地保障人权,特别是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和辩护权;持反对观点者认为,无罪推定不仅不利于打击犯罪,放纵犯罪分子,还与我国有关刑事诉讼的法律规定不符,有违我国刑事诉讼法实行的“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所以出现了折中学说,认为为了有效防止犯罪分子漏网和误杀好人,应采取“疑罪从轻”、 “疑罪从挂”。

  其实,熟是熟非,那种观点最有意义,道理很简单,这就是1和2 的问题。在刑事诉讼中出现了“疑罪”,如果实行“无罪推定”,也就是没有使犯罪分子受到惩罚,也即放纵了犯罪分子,但是却没有冤枉好人,这个效果就是1;如果实行“有罪推定”,则可能有两种情形:一是确实使犯罪分子受到了惩罚,二是没有使真正的犯罪分子受到惩罚,但却使没有犯罪的人受到了惩罚,冤枉了好人,这时的效果就是1+1=2,即既放纵了犯罪分子,又冤枉了好人;如果实行“从轻”或“从挂”,则也可能有三种情形:一是确实使犯罪分子受到了惩罚,但却没有使其受到应有的惩罚,而是“从轻”了,二是若 “从挂”了,则没有使真正的犯罪分子受到惩罚,也未冤枉好人,三是没有使犯罪分子受到惩罚,而是使没有犯罪的人受到了牵连但由于“罪”疑而不敢轻易重判,从而“从轻”了,或长期羁押不判从而“从挂”了,这实际也冤枉了好人;这也属于2的情形。那么,这1和2的结果,谁的社会影响和危害更大,不是很清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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