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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食盐和烟草如何定罪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6-14

  摘要:非法经营食盐和烟草的定罪量刑可以分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的法定基准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单位犯罪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和升格量刑特别规定这些来判断。非法经营罪是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商品,买卖非法文件,以非法谋取利润为目的,从而导致市场秩序混乱的行为。下面,本编为您详细介绍非法经营食盐和烟草的定罪量刑知识。

  一、非法经营食盐

  1、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非法经营食盐20吨以上不满30吨的,为拘役刑或罚金刑。非法经营食盐30吨的,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6吨,刑期增加一年。

  曾因非法经营食盐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食盐10吨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2吨,刑期增加六个月。

  2、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非法经营食盐50吨,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0吨,刑期增加一年。

  曾因非法经营食盐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食盐25吨的,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0吨,刑期增加一年。

  3、单位犯罪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4、升格量刑特别规定。

  惯犯、利用委托代销食盐身份非法经营,依照前述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拟处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有期徒刑的,重处10%。

  二、非法经营烟草制品

  1、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许可证,而生产、批发烟草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情节严重,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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