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诈骗案的受害者,案子已经开完庭了,听说部分赃款已经被被告人挥霍,有一部分财物又卖给了别人,我想知道法院会如何处理?
如果部分赃款、赃物已经不在,判决主文可以不作区分,只写责令退赔多少钱给你;如果赃物虽然尚在但已被毁坏,或者不能排除第三方属于善意取得的,法院一般也是在判决主文中写明责令退赔多少钱给你。
回复时间:2015-11-26 回复律师:刘倬 咨询热线:138-8012-3262
网站首页|律师介绍|业务领域|成功案例|律师风采|联系我们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二环路西二环12号蓝润摩里中心2202号 手机号码:13880123262
蜀ICP备15026754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24020003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