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委托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重要性
当您的亲人或朋友身陷囹吾,相信您已处在一种非常痛苦和无助的状态之下,此时您应当尽快委托专业律师到羁押场所会见您的家属或朋友,理由如下:
一、第一时间了解具体案情,为取保候审、羁押必要性审查以及后期的辩护做好准备工作。
1.了解您的亲属或朋友所涉嫌的罪名;
2.了解您的亲属或朋友是否实施或参与所涉嫌的犯罪,对侦查机关侦查的事实有无异议;
3.您的亲属或朋友对侦查机关侦查的事实和罪名是否有异议,对起诉意见书、起诉书认定其涉嫌或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是否有异议;
4.您的亲属或朋友无罪、罪轻的辩解;
5.您的亲属或朋友有无自首、立功、退赃、赔偿等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的量刑情节;
6.您的亲属或朋友有无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等犯罪形态;
7.立案、管辖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8.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
9.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的情况,以及其他侵犯人身权利和诉讼权利的情况;
10.您的亲属或朋友及其亲属的财物被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
11.侦查机关收集的供述和辩解与律师会见时的陈述是否一致,有无反复以及出现反复的原因;
12.其他需要了解的与案件有关的情况。
二、在采取强制措施后第一时间告知您的亲属或朋友的诉讼权利以及就所涉嫌的罪名解答法律咨询。
1.犯罪嫌疑人有不被强迫证实自己有罪的权利;
2.犯罪嫌疑人有对办案机关侵权行为、程序违法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利;
3.犯罪嫌疑人有申请侦查人员回避的权利;
4.犯罪嫌疑人有知悉鉴定意见和提出异议的权利;
5.犯罪嫌疑人有对刑事案件管辖提出异议的权利;
6.有关刑事和解的权利。
7.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讯问有如实回答的义务,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8.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制作的讯问笔录有核对、补充、更正的权利以及在确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的义务;
三、给您的亲属或朋友带去家属的关心和问候,让他们知道外面有亲人在一直关心、帮助他们。
因此,第一时间委托律师到看守所去会见犯罪嫌疑人,无论是从办理取保候审,还是后期辩护,以及带去家属的关心和问候,都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